出门割草时意外殒命
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 “红芳啊,我去外面割点儿草回来喂猪哦!”去年5月15日下午1点多,秦老汉和老伴打了声招呼,便拎着镰刀和篮子出了门。他的妻子李红芳怎么也没想到,这会是丈夫和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下午4点多,在厨房忙活的李红芳听到了邻居大勇的惊喊声:“红芳嫂子,大哥出事了!”
当李红芳和大勇赶到出事地点时,秦老汉已倒在了血泊中。旁边站着的是手持滴血镰刀的洪军。经随后赶来的120救护人员检查,秦老汉已无生命体征。
在此前的一个小时里,秦老汉来到洪军家东侧的杂草地里割草。然而不巧的是,他遭遇到了正在精神病发作期的洪军,被其无故采取砖头砸、镰刀砍等手段杀害。
凶手患有精神分裂症
今年28岁的洪军,在10多年前因父母离婚受了刺激,经医院检查,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他父亲在南通打工,平时他都一个人住在家里,爷爷奶奶也不敢和他一起住,他爷爷也被他打伤过。”洪军的邻居薛大婶介绍说。问及为何不将洪军送至医院治疗时,洪军的父亲答道:“他状况不好的时候,我都把他送到二案医院治疗,状况好才接回来的,没想到惹了这个祸。”
事故发生后,如皋法院于2017年8月16日对洪军强制治疗。
秦老汉一家则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据其子秦社称,他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家中103岁的奶奶每日喊着要儿子给她喂饭,秦老汉的儿媳也因为此事受了惊吓导致早产。
法官耐心释法调解
为此,秦社、李红芳及秦老汉的老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洪军及其父亲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丧葬费用等43万多元。面对原告的诉求,常年在外打工的洪军父亲一个劲儿地叹气:“自己打工攒的钱,大部分给儿子治了病,实在拿不出那么多。”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5条规定,赔偿范围并不包括死亡赔偿金。
了解到这一情况的蒋正华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调解。在他的耐心释法调解下,洪军父亲答应赔偿11.6万元。同时考虑到秦老汉母亲年事已高,李红芳也年岁较大,如皋港区法庭和当地政府共同为原告协调申请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2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冯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