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法院院长坐堂审案 检察长出庭公诉
2018-03-22 11: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 21日下午,一起网络诈骗案在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由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担任公诉人,崇川区人民法院院长娄宏春担任审判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中锋及20余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1989年出生的鄢某是湖北省天门市人,曾因赌博被天门市公安局罚款500元。因为无业,他与妻子史某(1993年出生)看到周围有人靠发布网络招嫖信息实施诈骗赚了不少钱,小两口也动起了歪脑筋。夫妻俩自去年6月开始通过他人发布虚假网络招嫖信息,由史某假冒小姐与被害人电话联系,两人再以收取性服务费、小姐安全保证金、车辆保证金、健康保证金等名目,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待钱财入袋便迅速将受害人“拉黑”。自去年6月至案发,夫妻俩通过招嫖诈骗共骗得3万余元。

  经审理,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对院庭长办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以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袁晓婕 马达 徐振宇

标签:
责任编辑:胡悦 崔欣
下一篇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