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 支付宝是大家熟知的第三方支付工具,近些年推出的“蚂蚁花呗”(下文简称“花呗”)具有类似信用卡透支消费功能,很受年轻一族追捧。不过,“花呗”也被一些投机的不法分子利用,纳入新的套现“业务范围”,形成了特定的交易群体。昨天,崇川区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盐城男子刘某提起公诉,刘某在微信上谎称可以帮人在“花呗”套现,交易结束私吞对方全部钱款,已有多人中了圈套。
刘某是一名“85后”,老家盐城射阳,高中毕业后做过厨师、卖过手机,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17年7月,刘某在微信上看到有人做 “花呗”套现,即对方发个二维码过来,“交易”之后扣除一定手续费(一般是10%到20%之间),再把其余的钱打过来。当时,刘某手头紧,想在“花呗”里套点钱花花,就在网上找人做了两次,一次套了1000多元,第二单交易完被人直接“拉黑”,钱一分没拿到。损失了2000多元,刘某却一下“开了窍”,觉得这个手法来钱快,也想入行赚点手续费。
2017年10月至11月间,刘某先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可以帮助他人支付宝花呗套现的虚假消息,当有需要套现的“猎物”上钩,刘某就向对方提供一个支持“花呗”付款的二维码,声称可以扫码付款后再返现。但是,刘某并没打算真的兑现约定,只要对方付款,刘某立马将对方拉黑,将“花呗”套出的现金全部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2017年11月27日,刘某在辽宁省沈阳市一家旅馆房间内以这种方法,骗得家住南通的被害人小卫(化名)8000多元。经小卫报案,刘某于2017年12月4日被抓获归案。经查,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刘某采取上述手段,4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近两万元。骗取的钱款,被刘某用于购买游戏装备或在直播间打赏主播。
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花呗”作为一款互联网在线消费金融产品,面向支付宝注册用户,只能用于消费透支,并无提现功能。利用“花呗”套现,本身就是钻空子的违法行为。此外,由于“花呗”套现本身违法,不受法律保护,找人套现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遇到像刘某这样的预谋作案者,往往最后要吃“哑巴亏”。
记者 张亮 通讯员 葛明亮 任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