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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撞人后接来朋友顶包被民警识破伎俩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3-06 09:01:00

  中国江苏网3月6日讯 因为哥们儿义气帮朋友顶包,启东吕四小伙刘某不仅没有分担哥们儿的法律责任,自己还面临行政处罚。昨天,据通州交警介绍,刘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将面临拘留、罚款处罚,而他的朋友潘某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将视伤者伤情受到相应惩处。

  2月5日晚8点56分左右,通州交警接到电动车驾驶人朱某报警称,其被对面驶来的一辆汽车撞飞,汽车逃逸。赶往事故现场途中,民警又接到汽车驾驶员刘某报警称,其在同一路段撞了辆电动车,人被撞飞了出去。民警到达现场后,刘某告诉民警是自己开车撞了朱某,愿意承担事故责任。然而,现场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疑点重重:自称是驾驶员的刘某反映的情况与电动车驾驶人朱某的陈述内容、现场勘查结果多处矛盾,而汽车副驾驶位置上的潘某表现异常,面对民警询问言辞闪烁。

  调取路面监控后,民警发现事故发生后,汽车曾离开现场,不到10分钟又回来了。经进一步询问,潘某交代,当晚8点50分左右,自己驾驶辽G号牌小型普客行驶至角通线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三组路段时撞上了一辆电动车,将人撞飞。吓坏了的潘某赶紧打电话给哥们儿刘某,让他前来“顶包”。刘某一口答应,潘某于是继续向前行驶,到两公里外接了刘某,再由刘某开车带着自己折返现场,佯装事故刚刚发生,然后报了警。

  “顶包”过程仅仅不到7分钟,但火眼金睛的民警还是将伎俩识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潘某交通肇事后逃逸且无证驾驶,将至少面临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顶包”的刘某因提供虚假证言也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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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