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国检提醒进口厂商防范贸易风险
中国江苏网3月6日南通讯(通讯员 王进峰 马良燕) 近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对一船进口某国铁矿实施水尺计重,在认真细致的复检、复核后断定整船货物短重1413吨,短重率高达1.57%,短重货值11.63万美元。南通国检鉴定人员为保护收货人正当权益可以说做了双倍工作,然而遗憾的是,进口企业向外方索赔却因合同条款原因只能挽回一半损失。
当日,一香港籍外轮装载进口某国铁矿靠泊南通江海码头,南通局鉴定人员经首次水尺计重发现,按船方申报的船舶常数推算该轮所载货物可能存在较大短重。为确保检验结果公正准确,在次日该轮卸货完毕进行末次水尺计重时,南通局增派了鉴定人手,严控检验关键环节,反复查阅船舶资料,并向船长、大副作了深入了解,最终确定实卸货物88587吨,与提单列明重量90000吨相比,短重1413吨,船方无异议并签字确认。船长承认,在装货港因风浪较大水尺计重只能“估估”,最后发货方利用其主场优势和租家地位强迫船方签署了一个偏向己方的整数。
南通国检专家介绍,相关贸易合同重量条款规定以装货港水尺结果和卸货港CIQ水尺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The arithmetic mean of the two results shall be final),该条款决定了在货物出现短重时进口企业只能索赔1/2的亏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铁矿进口厂商选择与信誉好、运作规范的秘鲁矿山、贸易商合作,订立以卸港CIQ重量检验结果为准条款,防范贸易风险,避免隐性巨量亏吨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希望不再发生让国检鉴定工作事倍功半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