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通段从昨天起全面禁渔
持续到6月底,多部门开展同步执法行动
长江南通段从昨天起全面禁渔,时间一直持续到6月30日。
中国江苏网3月2日讯 昨天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悠长的汽笛,南通市渔政监督支队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的50多名执法人员分乘5艘执法船驶离省渔业指挥部码头,前往苏通大桥水域及各处沙洲浅滩、交界水域展开同步执法行动。
实施长江禁渔保护渔业资源
禁渔期间,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试行专项管理。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长江天然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长江四大家鱼、鳊鱼、鲫鱼、鮰鱼、河豚、刀鱼等常见鱼类都在这个季节洄游繁殖,许多鱼类会选择两岸浅水区及江滩湿地索饵、产卵,此时用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对鱼类资源破坏程度很大,打击违法捕捞及其他形式破坏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行为,一直是沿江各级渔政部门和公安部门重点工作内容。”南通市渔政监督支队副支队长葛伯均告诉记者。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今年禁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落实长江、淮河干流禁渔期制度和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开展陆上、水上巡查,对禁渔期内的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渔业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和驻守检查等执法工作,查处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禁渔期、 禁渔区内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等涉渔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捕捞、逾期捕捞和未经许可跨界捕捞行为;查处使用深水张网、插网和多层刺网等违禁违规渔具捕捞刀鳞的作业行为;检查作业网具网目尺寸和捕捞日志填写情况。
昨天,在南通市渔政监督支队的牵头下,多部门开展同步执法行动,船队沿长江下游经过1个半小时左右的巡查,没有发现违法捕捞的船只,违规网具也未发现。
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为有效修复渔业资源,保持水域生态平衡,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开始农业部决定正式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迄今已有16年。从一开始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到如今的违法捕捞船只难觅,这期间渔政、公安等多部门对此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对深水张网、插网、三层刺网、迷魂阵等禁用渔具进行了全面清理。
“长江禁渔多年,应该说早已深入人心,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在禁渔期内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特别是近几年,我市涉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进行了‘两法衔接’,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威慑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葛伯均说。据他介绍,2017年全市由渔政支队移送刑事处罚的案件9起,涉案人员17人,有3起已经办结,收缴违禁渔具36套,同比大幅下降。
多部门合作搭起执法新平台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由于利益的驱使和侥幸心理,仍然有部分人铤而走险。为此,南通渔政执法部门增加了江上执法频次,严厉打击无证捕捞、跨界捕捞等违规行为。
“一方面,我们与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并开展了联合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行动;另一方面,我们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也建立了合作机制,搭建联合执法新平台,重点打击长江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在海洋上,跟海警、边防、地方公安等部门均有良好的合作。”葛伯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