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该不该禁放?
中国江苏网3月2日讯 春节刚过,元宵将至,对于该不该燃放烟花爆竹的争议越来越多。2月28日,本报推出开设“烟花爆竹燃放立法大家谈”栏目的稿件,邀请广大读者参与讨论。截至3月1日中午,本报官微、南通发布APP、邮箱等后台留言超过100条,读者各抒己见、反响强烈。
围绕本栏目所设置的“该不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话题,不少读者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空气质量,且有一定危险性,因此应该明令禁止。也有人反对禁放,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传统习俗,不放总觉得少了点“年味儿”。
本报官微网友“Jason”支持禁放烟花爆竹。他以新加坡为例,提出新加坡禁止人民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在特别的节日,国家会在指定地点由国家出资,安排指定的机构燃放烟花。他认为这样的做法较好,净化了环境空气,降低了安全隐患,又保留了节日氛围,值得借鉴。
读者“冉冉”留言认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既是为自己及亲友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更是为了让广大群众及子孙后代能有一个更优质的生活环境。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烟尘、留下垃圾、带来噪音,致使美景蒙尘、雾霾加重。此外,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和人身伤害屡见不鲜,让喜庆团圆的日子蒙上阴影。
在南京上大学的南通小伙黄禹澄来稿认为,完全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有失稳妥。他说,倘若是单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爆竹相较于工厂粉尘和违规燃使用料排放,可谓是小巫见大巫。在年味更重的那些年,为什么无人为烟尘所扰?爆竹不应当成为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替罪羔羊”。
“所谓的扰民,给予适当的疏导,也应该是个能妥善解决的问题。整日的爆竹声确实会让人困扰,但是一年一度的‘桃枝堪辟恶,爆竹好惊眠’对大多数人来说更应当是喜,辞旧迎新,普天同庆。于外乡游子,意味着‘爆竹一声乡梦破’,于留守老人又意味着‘相隔千里终团圆’,于孩童则是‘爆竹声中一岁除’。这种‘民族信号’应该珍惜。”黄禹澄说。
不少读者主张对于烟花爆竹还是限放为宜。在浙江淳安睿达实验学校职教的教师刘云海通过邮箱发表意见认为,目前很多城市都推出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令”,南通自然也不例外。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的存货量较去年明显下降,且在品种和价格方面均有调整。他以为,在现有条件下,禁放恐难行通,但限放却很有必要。
网友“行云”发来邮件认为,需理性看待烟花爆竹燃放,一方面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它是中国延续了上千年的传统风俗。他认为应限制燃放,政府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禁止的区域、时间和违规处罚措施等,确需燃放应办理相关许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全民参与、监督。
本轮讨论精彩纷呈,下期本报将刊登读者对“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实施烟花爆竹禁放”话题的讨论,欢迎广大读者继续来稿。讨论内容发至邮箱627492910@qq.com。也可以编辑成短信,发至18605133456,或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5118888。您还可以在本报官微和南通发布APP相关新闻下留言。意见建议被选编见报,我们将奉上稿酬,本次被采用的5位读者,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