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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探索创新人民陪审员制度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2-28 14:06:00

  中国江苏网2月28日讯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早在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的决定》,要求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创新发展。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新形势新要求,去年4月主动把监督指导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列为工作重点,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及管理创新工作,构建起“人大任免、法院使用、司法管理”的新模式。

  坚持问题导向

  探索审而有为新路径

  通州法院原有人民陪审员145名,2014年1月至2017年11月,陪审员共参与案件庭审5400件,陪审率达88.12%,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促进了司法民主。

  区法院院长陈炎介绍,以前的人民陪审员,是法院自己选、管、用,长期容易导致随机抽取参审机制不能充分落实,有的“陪审专业户”把自己当成法院一分子,有的法官将人民陪审员当作审判助理,导致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相互监督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也容易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等现象。

  “人民陪审员要努力做到审而有为,避免陪而不审。”拥有5年经验的老陪审员沈冠群深有感触,“只要你认真履行职责,就会促成一些认识的统一,甚至可能会促成一个新的审判规则的形成。”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祖林介绍,由过去法院“自选、自用、自管”到“人大任免、法院使用、司法管理”相对分开,既让人民陪审员充分保持中立,也让其充分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

  制订统一规范

  探索三方合力新模式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三方合力,探索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人民陪审员“三统一、三规范”管理使用新机制。

  “三统一”,就是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考察遴选、统一培训指导,专门成立了区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推荐申请、资格审查、考察遴选以及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就是规范选任程序、规范用管模式、规范考核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报名、推荐、审查、考察、任命等选任程序,明确人民陪审员由法院使用、司法局管理的模式,明确人民陪审员日常考核、表彰奖励、免职退出等机制,并专设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使用、考核等工作,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促进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去年12月26日,南通市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创新实践现场观摩会在通州举行,对通州区的创新实践予以肯定。

  首用信息平台

  探索随机抽选新方式

  去年12月,120名新增补的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拿到了通州区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标志着通州人民陪审员制度创新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前,通州区共有178人通过申请或推荐方式,报名人民陪审员。最终获任的120人,本科以上学历约占49.1%、50岁以下的约占61.6%。

  通州首次运用人民陪审员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探索随机抽选新方式。2月1日,在位于区司法局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张玉婷打开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始处理来自刑庭、民一庭和基层法庭的陪审员申请,每天大约有10条。

  有人员做事、有制度管事、有经费办事,从无到有,对于司法局而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通州区司法局局长刘玉贤说:“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对人民陪审员的随机选派、绩效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管,督促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实现了双向监督,提高了陪审效果。”

  据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自1月1日上线以来,1月份累计处理申请2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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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