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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将海域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2-27 09:55:00

  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海域使用权将纳入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承接辖区内海域权登记业务事项,市、县两级海洋部门停止办理海域权各项登记。

  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全市实施海域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见》明确了统一登记时间。市、县两级国土、海洋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2月底前县级国土、海洋两部门制定具体的海域权统一登记实施方案,梳理工作流程和登记收件清单,制作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样式,从4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施海域权统一登记。

  实施海域权统一登记后,国土部门全面承接登记事项。海洋部门负责海域审批与监督,为国土部门办理登记提供便利。对于因海域权登记发生的信息公开、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意见对两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界定。为确保登记质效、减负便民,国土、海洋两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之间架设专线,实现信息在线实时推送、实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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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