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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今春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明确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2-14 09:31:00

  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已经明确。

  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包括住宿费、伙食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其中,住宿费,普通宿舍为每生每学期100元,条件较好的宿舍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社会实践活动费为每生每学期50元。校服费按《关于市区中小学校校服价格的通知》(通价费[2011]248号)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

  根据要求,各学校必须坚持“一教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不得牟利”及“收费公示”的原则。严禁由教辅发行机构制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如查实发行机构到校发放征订单推销教辅材料的,一律清退并追究学校校长责任。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收费。要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收费优惠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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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