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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旺季来临 南通四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2-08 10:39:00

  中国江苏网讯 (通讯员 苏锦安 记者 何家玉)为有效杜绝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全面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还将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部门要求,2月底前,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执法活动,彻底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单位底数,逐家复查经营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自查工作开展不力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点和非法产品要追查产品来源,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对合法经营单位从事非法活动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经营运输行为,四部门要求各地严格核查批发企业仓储区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检查执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等情况,严格控制经营企业仓库、零售场所内烟花爆竹存放的品种、数量,严防零售单位从事批发活动和私设仓库等情况。对未张贴标识码登记流向,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的批发企业,由安监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无证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违反许可事项运输和不按规定回交核销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予以查处。

  此外,四部门还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燃放作业方案的安全审查,督促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强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禁限放区域的巡逻执法力度,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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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年初,市政府发布《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17年1月27日起,市区越江路、江海大道、通京大道、洪江路、通富北路、啬园路、长江南路、长江中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含以上道路)为限制燃放区域,该区域内仅元旦、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以及婚丧嫁娶活动可燃放烟花爆竹。因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的,夜间10时至次日早间8时禁止燃放。市区景区、绿地、车站、停车场等地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7年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立法启动座谈会,将《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作为正式立法项目。这也是我市第5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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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