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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止咳水” 居然是贩毒 南通一医药代表被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2-05 10:27:00

  中国江苏网讯 我市一名医药代表,看到有利可图,竟做起二道贩子,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货源(俗称咳嗽水),向有药瘾的人销售获利。近日,崇川区检察院对该男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喝止咳水上了瘾

  每天三四包变成二十包

  31岁的曹某是南通人,读完大专后就做起了医药代理。这几年,药品采购环节获取利润的空间不断压缩,曹某不断寻觅“商机”,一种特殊的治疗感冒咳嗽的药水进入他的视线,即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他发现,有人在服用,不是治感冒,而是当成毒品在吸食,而且用量很大。曹某动起了“歪脑筋”。很快,他的目标客户出现了,一个叫华子(化名)的网友。

  这个华子也是南通人,开了一家网吧。2015年8月开始,因为感冒咳嗽,华子在别人介绍下服用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后来有了药瘾。追寻快感的迫切胜过了理智,华子通过一切渠道搜寻这种溶液,先是通过朋友买了几十包,后来直接去一家药店买。同时,华子的服用剂量也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每天三四包变成了二十包,几乎每天都要喝。再往后,华子甚至在家人陪同下去外地戒毒,但是收效甚微。

  更让华子崩溃的是,原先卖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那家药店,因为违规被查封,他的供货来源被全部切断。

  见不得人的交易

  一个赚钱一个“过瘾”

  2016年10月,曹某在一个QQ群里认识了华子,两人互加微信好友。聊天中,曹某得知华子正在服用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而且已经上瘾,急需大量的药品。

  曹某不久前也刚好咳嗽,在一个朋友处买了100包左右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每袋10毫升。曹某告诉华子自己要留下一些治咳嗽,还剩30袋可以卖给他。华子表示全要,曹某开价每袋6元,总共180元钱。2016年10月中旬,曹某开车到市区一个居民小区的北门,将30袋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卖给了华子,钱货两清。

  有了这次合作,双方都想长期交易,各取所需。但是,因为这类药的管控越来越严,曹某的货源也非常吃紧。华子几次问他要货,曹某都没能满足。眼见物以稀为贵,华子主动提出加价购买,原先是6元一袋,他肯出8元甚至10元。看到利润大增,曹某决定调动一切路子搞货源。他专门为此事去了一趟海门,在三厂镇的一家小诊所内收购了300多袋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得知药品到货,华子立即要求和曹某进行交易。2017年5月18日,华子与曹某谈好,这批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每袋10元。第二天中午,曹某照例开车来到老地方,准备卖给华子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车上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全部被没收。同日,曹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抽样鉴定:随机抽取的3袋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中,均检出可待因成分。所查获的300多袋口服液中,总共约含有毒品可待因成分2.63克。据资料显示,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是一种鸦片类药物,有止痛、止咳和止泻的药效,不能长期服用,否则可成瘾。

  阻截药品代替毒品

  检察建议推动加强药品管理

  本案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很具普法价值。2015年,我国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列为第二类管制精神药品,根据现行法律,属于毒品范畴。一切围绕这种药品的非法买卖,均构成毒品犯罪。

  2017年1月,崇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少数吸毒人员先后多次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服务场所,大量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用于吸食,代替毒品来“过过瘾”。针对这种现象,崇川区检察院立刻向南通市卫计委发出检察建议,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药店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诸如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等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这份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市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同时,包括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在内的82种第二类精神药品均被列为管控对象,“药品代替毒品”的隐患第一时间得到解除。

  记者张亮 通讯员葛明亮 金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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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