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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法律援助新办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1-23 09:52:00

  中国江苏网1月23日讯 《南通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正式出台,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为加强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和谐南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我市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我市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的两倍放宽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拓宽了民事法律援助范围,新增了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事项;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取消了一些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状况限定;取消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案范围限制,在全国率先将行政诉讼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放开了特定人群的法律援助范围,对特定人群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明确了免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对象,新增了确认劳动关系和老年人主张赡养相关权益两种情形。

  近年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年均办理法援案件8000件,接待群众咨询7万人次,“爱心法援”被评为市级机关十大优秀服务品牌,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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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