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老版社保卡停用
中国江苏网1月16日讯 15日,记者从我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老版社保卡即将“到期”。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实现全省、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结合南通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我市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南通市社会保障卡、通州区医保卡、海安县医保卡、如东县社保卡、海门市医保卡、如皋市医保卡、启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卡。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提到,在老卡停用后,医保就医结算、购药等与社保卡相关的各项业务只能凭省社保卡办理。但原南通市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仍然有效,市民需妥善保管和处置。
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申领。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领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参保单位代办集体申领的,可与社保卡服务机构联系。
已领取省社保卡的,可本人持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卡反面左上角银行标识)营业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手续,确保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代扣人社费用业务的顺利续接(如代发失业金、医保报销上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等)。如发现代发代扣业务不能顺利接续到省社保卡的,可及时与代发代扣业务部门联系。
在老卡停用后,未申领或已办申领等候取卡中急需用卡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临时社保卡。代办须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此外,遗失省社保卡,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办理临时挂失。临时挂失7天有效期内应及时办理正式挂失,正式挂失须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去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再到社保卡服务窗口补卡。
省社保卡一人一卡、全省通用,我市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市已申领省社保卡的,可继续使用,无需换卡或重复申领。
原南通市社保卡上有效期已到期且尚未申领省社保卡的,可延迟使用到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