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张烨)1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这标志着市监察委员会班子正式组建。省纪委专门派人到会督查指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出席会议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副市长杨海龙受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关于陈锋同志免职的议案。会议决定,因机构撤销,依法免去陈锋同志南通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韩方提请了关于任命陈锋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陈锋、顾保红、桑建美3名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顾海勇、朱军、周斌、崔勇、李平5名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同志提请的关于任命杨新祥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提请的关于免去崔勇同志职务的议案。
新任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宪法宣誓。
庄中秋要求,首届监察委员会要加强力量融合,做好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转隶、市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等工作,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与时俱进地提高监察工作水平。要强化职责担当,努力做忠诚担当的标杆、狠抓落实的标杆、严格自律的标杆,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新任命的法院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认真履行宪法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关注、支持市监察委员会工作,努力为加快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确保监察权有效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