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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法院对近五年金融案件进行调研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0-31 09:32:00

  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南通讯(通讯员 顾建兵 金成飞)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近五年来审结的金融类案件进行调研后发现,近五年该院共审结金融案件1856件,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106件,占比59.59%,其他信用卡纠纷679件,保证合同纠纷10件,票据利益返还请求8件,储蓄存款合同纠纷8件,自2013年以来呈“井喷式”增长趋势。

  调研中发现,金融案件多发于第四季度,尤其是临近第四季度,各大银行受年终考核因素的影响,会集中在10月份之后起诉。诉讼主体呈现多元化。2012年以前的案件原告多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四大国有银行;从2012年开始,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公司起诉的案件陆续出现并逐渐增多;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全国性商业银行提起诉讼的比例逐渐攀升,非传统金融借款主体如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涉诉案件也逐渐增多。

  恐慌性诉讼高发,多起案件指向同一被告。借款企业被一家债权人起诉后,其他多家金融机构因该企业负责人下落不明或死亡等突发意外性事件产生恐慌,也会纷纷起诉,有的甚至借款合同尚未到期便起诉,并在多家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部分标的被多轮查封。被告送达难。因被告数量多,住所地分散,地域跨度较大,加之在贷款时所留住址不详或者贷款后迁移住址,甚至外出躲债,致使法律文书送达难,有些案件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后只能公告送达。涉诉资金的流向比较集中。借款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后,主要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国际期货贸易、房地产等领域,而这些领域市场波动较大,一旦出现经营风险,企业将会严重亏损,贷款偿还难度大,涉诉案件较多。金融机构涉诉范围广。个别金融机构涉诉案件甚至已经超过100件,贷款清收难度较大,面临的金融风险压力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加大非诉程序适用力度,积极稳妥适用“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非诉程序。二是探索金融案件的庭审模式、证据认定规则、裁判文书模版,实现专业化审理。三是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完善与人民银行、金融办、企业行业协会、基层民调组织的金融类借款合同纠纷联调化解机制。三是密切关注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市场产生的重要影响,及时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和部分企业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方面的建议。四是打造法银信息共享系统,将涉诉主体妨碍诉讼、伪造证据、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失信信息及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定期向某些金融机构公开所审理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为金融机构提供意向企业诉讼记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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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