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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男子“上门”贩卖柴油被处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0-19 08:49:00

  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南通讯(通讯员 席如明 记者 李志华 )南通一男子为谋取利益,竟私自贩卖柴油,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日前,南通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治安检查时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予以取缔,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的李某处以两万元的处罚。

  10月17日中午11时许,小海派出所副所长龚丽池与消防民警张大秋来到东方大道西铡的小海街道新镇村某组清查时,发现一处空地上有一辆蓝色的厢式货车停在那儿,遂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表面虽然是一辆厢式货车,但是,车厢里却“套装”着一只大油灌。经过“抽丝剥茧”式侦查,原来,这个藏匿在车厢里大油灌装的是柴油,而堆放在附近大量的塑料桶是用以分装柴油用的。

  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南通开发区区域因大量拆迁,正在施工的工地较多,柴油的需求量非常大,有一定的需求市场。今年9月,没有固定工作的连云港人李某,发现这一商机后,便将油罐车装进厢式货车,于10月3日从苏州某油库购买20吨0号成品柴油,再加价对外出售,赚取差价。因其出售价依然比正规加油站便宜,因此前来加油的“客户”络绎不绝。很快,李某便拥有小范围固定客户群,这些客户一般都是施工工地上的车辆,也有老乡或熟人上门购买,这些客户只要拨打电话,李某即驾驶改装的面包车“上门服务”,将分装的柴油送到客户指定地点为车辆加油,非常方便快捷。

  根据有关规定,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商务部规定,而商务部公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成品油实行许可制度。李某销售成品油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侵犯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且李某驾驶的油罐车随叫随停,加油时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柴油一旦起火或油罐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目前,开发区警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李某处以2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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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