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实施用电信用等级评价管理
中国江苏网9月21日讯 今后若拖欠电费、违约用电,你可能会受到无法办理用电业务等种种限制。昨天,记者从供电部门获悉:《南通市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通过建立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制度,将严重用电失信等级用户列入失信黑名单,而电力用户信用档案将同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该《办法》明确,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评定对象为与供电公司建立合同或协议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等级分为守信用电行为和失信用电行为,其中失信用电行为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用电失信行为、较重用电失信行为和严重用电失信行为,其行为信息记录的有效期分别为1年、3年、5年。
以自然人为例,一般用电失信行为包括:拖欠电费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1年内发生2次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交付电费的行为,1年内发生2次违约用电的行为;较重用电失信行为包括:拖欠电费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1年内发生2次以上5次以下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交付电费的行为,1年内发生3次违约用电或1次窃电的行为,1年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等;严重用电失信行为包括:拖欠电费6个月以上;1年内发生5次以上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交付电费的行为,1年内发生3次以上违约用电或1次以上窃电的行为,1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重失信行为,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情节较重,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坏影响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