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南通 > 关注南通 > 正文

0

社保卡可代扣医保费!切记10月30日前办理代扣手续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19 10:19: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今天(18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医保中心再推便民举措,按年度正常续缴的居民缴纳明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可通过本人的二代社保卡代扣医疗保险费。

  先办理代扣手续

  属于代扣范围的参保居民须在10月30日前带户口本和二代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申请社会保障卡代扣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

  去江苏银行等“换卡”+存钱

  办理代扣手续后,参保居民本人要带身份证,新、老社保卡到江苏银行网点办理“换卡业务”。启用新卡的同时转移老卡功能或注销老卡,开通社会保障卡免费银行帐户变动短信服务。

  居民及时到江苏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各个营业网点,向新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中存入足够资金,资金余额不低于每年公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确保银行扣款成功。

  代扣有通知,可查询

  银行代扣时间是11月1日—12月20日,代扣成功后,江苏银行将及时发送扣款信息。居民可通过95319或江苏银行手机银行,查询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交易信息。

  可打发票

  扣款成功需要发票的参保居民,可在代扣成功15个工作日后,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打印发票。

  请注意

  需要居民注意的是,新参保、断保、市区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重残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享受区财政缴费补贴政策的个人,非江苏银行社保卡都不可以医疗保险费代扣。在规定期限内,扣款未成功或未在劳动保障服务站足额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而影响待遇享受的由居民本人负责。

  记者 卢兆欣 何家玉

标签:

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