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1-8月交通死亡事故超半涉电动车
中国江苏网讯 发案多与驾驶人高龄且不守交规有关;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车应量力而行,文明安全出行
在南通,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因不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据统计,今年1-8月,仅市区范围内,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占总交通死亡事故的54.5%。
电动车死亡事故多涉及男性老年人
根据交警部门统计,将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的死亡人按性别分,男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人数占64.8%,女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人数占28.8%,其余为电动自行车乘坐人或行人、其他车辆驾驶人及乘车人。从这一占比来看,男性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出行人数上,在出行频率、交通违法频率上或高于女性。
经统计,交通死亡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的案例中,40岁至60岁占34%,60岁以上占58%。这一数据充分体现了年老者随着年龄的增长,无论是视觉、听觉,还是身体的敏捷度及活动范围都逐步下降,导致判断力差,对突发情况处置能力也显得反应迟缓,措施不当。
交通违法多,死亡事故中四成闯红灯
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甚至驾车任性交通违法,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对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按责任分,电动自行车一方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占到44%。
统计显示,在交通死亡事故中,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电动自行车一方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占41.4%,逆向行驶的占13.4%,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占6.7%,未注意观察确保安全的占20.7%。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注意观察确保安全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今年2月17日6点半左右,73岁的成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青年路城山路路口,红灯亮时仍通过路口,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6月12日20时左右,庄某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长江中路高架上逆向行驶,与小轿车发生碰撞不治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两名电动车驾驶人都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警方提醒:驾驶电动车也要守交规
虽然交通违法可能会节省时间,也会侥幸未发生交通事故,但一次次“成功”地交通违法,会养成任性交通违法的习惯,养成错误的驾驶电动自行车“经验”。
南通交警友情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要当好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榜样,倡导礼让和谐;要提醒家庭其他成员文明交通,劝阻年龄过大的老人以及身体条件已经不适合的家人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并提醒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戴上安全头盔,拒绝购买超标电动车,构建文明交通小家庭的同时,也让通城的交通更加和谐、安全、通畅、有序。
记者 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