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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厂挖出一座祖坟 惹来两邻居十年相争

来源:   2017-09-14 09:38:00

  中国江苏网9月14日讯 如皋一座砖瓦厂在施工时,挖出一座坟墓。因为这座坟墓的权属问题,原本友好的邻居相争十年,还闹上了法庭。13日,记者获悉,如皋法院多次沟通,从习俗、邻居情等角度,巧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一座坟墓两家相争,都说是自家祖坟

  9月8日,对于家住如皋市袁桥镇的张家和贾家来说,十年来剑拔弩张的日子,终于结束。

  原告张小晨、被告贾生新,原本是一对关系还不错的邻居。但2006年12月的一件事,却让两家人彻底结下冤仇。2006年12月,当地一家砖瓦厂在挖土时,不小心挖出一座坟墓。贾生新得知后,立即表示这是自己爷爷奶奶贾某、洪某的坟墓。事后,在村委会的协调下,砖瓦厂付给贾家4000元现金补偿款,并补贴500个垛子砖头。但就在此时,同村的张小晨一家人提出,这座坟墓是他们家老祖宗的,至今已有200多年了。为此,双方争执不下,甚至大打出手。

  对于提出DNA检测的提议,双方均因费用较高而拒绝。2007年1月底,在如皋市袁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张、贾两家达成协议:一、在无法确认谁是墓主后代的情况下,双方共同管理坟墓,也可共同祭拜;二、砖瓦厂所贴补偿费4000元,两家各得2000元;三、若今后双方能举证(有权部门证明)坟墓所属,则对方赔偿一切费用。协议中还明确,双方签字确认六个月后,由村委会将4000元补贴发放到位。此外,要求双方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再发生任何纠缠。

  2008年初,贾生新将遭破坏的坟墓修缮,并在坟头放置墓碑,双方表面相安无事。砖瓦厂补偿的4000元也一直放在村里,无人领取。

  挖出第二座祖坟,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事件并未就此平息。2016年4月,张小晨称已找到被告贾生新爷爷奶奶的坟墓,并将贾生新告上法庭,要求确认砖瓦厂补偿的4000元归其所有,并要求贾生新赔偿其为寻找贾家坟墓支出的挖掘费用。

  据张小晨提供的证据显示,新发现的两口埋葬在一起的坟墓,棺材的伏头与贾家放置在争议坟墓前墓碑上的姓名一致。但贾家并不认可,贾生新认为,当地姓贾为大姓,同名同姓者较多,有雷同很正常。

  考虑到此案较罕见,且涉及民俗,承办法官冒丽在受理案件后,先组织双方进行听证,交换证据并听取意见。随后,冒丽又来到当地派出所,了解当地姓贾人员情况。经确认,被告贾生新祖父母名字分别为:贾青、洪梅,同时未能调取到其他姓名为贾青、妻子姓洪的相关人员。案件中,原告张小晨提供的证据虽然不充分,但相比较被告已经形成了优势。

  但事实面前,贾家人仍不松口。祖坟事关家运,在农村,祖坟被挖是风水大忌。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均主张争议坟墓的权属。“案子如果轻易判决,并不能化解两家人的根本问题。”为此,法官冒丽多次与贾家人谈话。在明晰法理以后,贾生新同意将砖瓦厂补贴的4000元钱归张家所有,但拒绝补贴另外费用,但张小晨却丝毫不肯让步。

  法官用感情化纠纷,十年干戈化玉帛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在多次走访中,冒丽得知,两家人原本关系很好,尤其是贾生新的爷爷奶奶曾对张小晨的母亲照顾较多。前些年,张小晨的母亲因病去世,两家人的关系才淡下来。“这就是案件的突破点!”于是,在做张小晨一家的工作时,冒丽打起“感情牌”:“两位老人在世时,对你们这么照顾,现在两家人应该都放下恩怨,尊重死者。”

  多次沟通后,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砖瓦厂的4000元补偿归张小晨所有,双方都不得破坏争议的坟墓以及新发现的坟墓,也不得采取有悖良俗的措施。另规定将来争议的坟墓因征地拆迁,所得拆迁费用用于将争议坟墓迁移至公墓的费用。

  至此,长达十年的祖坟纠纷案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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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