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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一学员培训课程遭“掉包” 消协维权退款很给力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24 09:46:00

  中国江苏网讯 暑假是学生参加各项培训的“旺季”,近年来随着培训机构及类别的增多,因教育培训引发的消费纠纷显著增加,特别是消费者与培训机构间由于要求退还培训费而发生纠纷颇多。最近,启东一位家长吴女士就遇到类似的烦心事。

  吴女士于今年5月份在某艺校帮孩子报了共15节课的小主持课程。报名后被告知因老师的原因小主持的课程被临时取消,艺校安排孩子先上表演课,待有老师后再恢复小主持的课程。到了7月初,吴女士前去询问还是被告知没有小主持的课程,于是要求艺校退还余下的10节课的费用,遭到艺校的拒绝,吴女士到启东市消协投诉,希望通过消协调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开展调查工作,经了解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认为:艺校的行为违反了7月1日开始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第四十二条规定:“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教育培训内容设置、师资状况、费用标准等情况。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提出退学要求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提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全部教育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以不正当手段迫使消费者终止学业。”的规定,所以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余下的10节课程费。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艺校代表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规之处,同意将10节课程费退给吴女士,并向吴女士赔礼道歉。吴女士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对于广大家长来说,应如何正确选择培训班,积极做好事前防范,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呢?市消协工作人员做出提醒:分辨广告内容,核实机构资质;注意辨析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要相信夸张或不切实际的承诺,注意其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机构审批。同时还要了解清楚培训机构是否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许可证上规定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报名前要查看培训老师有无教师资格或有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最好去现场查看教学环境、安全措施,查看物价部门批准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公示,通过试听课程,询问老学员等方法对该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有个比较详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确定报名后,还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载明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培训项目、教育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并且一定要注意保留所签的合同和服务凭证,便于事后维权。

  记者朱蓓宁 通讯员陈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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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