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方打掉一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涉案5000余万
中国江苏网6月20日南通讯(通讯员曹英 记者 李志华)自2016年8月份以来,南通港闸警方根据线索历时8个月时间,辗转多个省市,成功打掉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刑拘5人,逮捕4人,取保候审6人,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20日,港闸警方对外发布了案件侦破的始末。
殷实老板 贪小利虚开增值税发票
今年37岁的杨某,在南通市通州区某镇上经营物资商行,主要负责销售水泥业务。商行有运输车五、六十辆,平均每年销售水泥12万吨左右,水泥均价320元每吨,也就是说,每年的销售额在4000万元左右。杨某从南通某水泥厂进货,然后销售给通州张芝山、小海、观音山、南通市区等工地和千家万户的小散户。另外,杨某还经营饭店、超市、宾馆、浴室等生意。当时,杨某是一位生意红火的小老板。但是因为贪图小利,有着大好前程的青年,却把自己送进看守所。
2012年上半年,杨某商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自称胡某,称工地要水泥,问能不能开票。杨某称不能。第二次,胡某又来了,送上两条硬中华烟,两瓶洋河酒,要杨某帮忙开点增值税发票。杨某看他出手蛮大方的,就答应了。
杨某公司是个体工商户性质,本身不能开票,但他从上家进购水泥时,可以要求开票。杨某接过打印在纸上的公司抬头、税号等资料。当他再次从南通某水泥厂、如东某水泥厂进购水泥时,要求公司按照纸上的资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两家公司与杨某是长期合作单位,为了拉拢客户,他们也是尽可能提供方便,答应了这个要求。随后,在明知没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胡某多次通过杨某为上海8家单位开具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杨某惭惭明白虚开的发票能卖钱,要求分红,按照票面额的1%至3%不等收取开票费,胡某竟也同意了。从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杨某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20份,出售给江某、胡某等人,价税合计5276余万元,税额766余万元,且均已入账申报抵扣税款,杨某从中获利70余万元。案发后,其妻为他退出赃款40万元。近日,杨某被港闸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为扩大生意 竟专门成立四家皮包公司
南通港闸警方通过研判,确定了胡某的落脚点。2016年11月16日,港闸警方在苏州市相城区融城小区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经查,今年50岁的胡某,系盐城人,2015年06月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洪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但胡某恶习不改,仍然想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发大财。2012年至2014年期间,胡某先后注册成立了上海战杰等四家公司。为获得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进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胡某以支付票面额1.5%-3%不等的开票费,让杨某从南通、如东等地几家公司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69份充作进项税,价税合计2905余万元,税额422余万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入帐申报抵扣。近日,胡某被港闸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为赚取开票费差价 不惜铤而走险
另外,根据杨某的供述,经过研判分析,港闸经侦大队民警在苏州市黄埭码头抓获犯罪嫌疑人江某。江某是行船的,做点运输生意。一次,盐城籍朱某问江某能不能搞到些增值税专用发票,江某就开始动脑筋。通过周姓船老大介绍,江某认识了杨某,江某从杨某处开票,付票面额3%至3.2%的开票费,转而以票面金额3.2%、3.5%不等的开票费转售给朱票,赚取差价。至案发,江某从杨某处购买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75份,价税合计1565余万元元,税额227余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元。近日,江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通过轨迹分析,港闸警方很快在上海市宝山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以支付票面金额3.2%至3.5%不等的开票费,从江某处购买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75份,价税合计1565万余元,税额227余万元,后转售给严有权(已被判刑)牟利。上述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申报抵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