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首例适用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化解纠纷
中国江苏网6月17日南通讯(通讯员 刘宇 张崴)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探索适用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妥善处理一起供用水合同纠纷。
如东县新店镇农田排灌服务有限公司因部分用水农户不支付水费而将他们起诉至法院。由于这些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该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采用委派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2017年4月14日,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丁某某拖欠水费纠纷时发现,案件当事人丁某某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其认为排灌公司没有主动上门收取费用,且周边还有其他农户未交水费。基于这种心理,丁某某一直不愿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没有重大分歧,人民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提出了丁某某于调解方案作出之日起30日内给付排灌公司排灌费用的书面调解方案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同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7日内提出异议的救济途径。后丁某某未对调解方案提出异议,并于5月下旬主动履行了义务。
如东县人民法院一直注重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施行后,该院根据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特邀调解工作的规定(试行)》,健全辖区内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有效衔接,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一年来,共在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350余起,一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公正、高效、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途径,同时也减轻了审判庭室的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