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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通市港闸区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划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08 14:41:00

  中国江苏网讯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快来看看你家伢儿能上哪所学校。

  入学基本条件

  (一)市区户籍生源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港闸区拥有合法产权房的,根据其提供的住宅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就读学校;

  2.父母(监护人)无产权房与祖辈三(四)代同堂且户籍一起的,需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2017年4月后出具),可在祖辈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就读;

  3.拆迁安置的,按安置房所属施教区范围入学;未安置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拆迁资料,可在原址入学,也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仅提供本地户籍,未提供产权房的,户籍所在地不作为施教区报名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非市区户籍生源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港闸区持有住宅产权证的,视同本地生源分配至施教区学校入学。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港闸区无合法住宅产权房的,原在我区就读小学的,按照“就读小学相对就近中学”原则安排指定学校入学(安排表见附件三)。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港闸区暂住的非我区小学毕业生,符合我区入学条件(入学条件见附件二)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情形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期房、租住房(公租房除外)、商办房等入学材料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时间安排

  ●5月中旬,各学校按《2017年港闸区小学毕业工作意见》(港闸教[2017]32号)要求,收取学生监护人提交的相关入学证明材料。

  ●6月15日,区教育局组织材料审核;

  ●7月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审核材料对全区小学毕业生进行分配;

  ●7月7日至8日,小学毕业生到就读小学领取《小升初入学告知书》;

  ●7月11日,在港闸区委党校(城港路56号)信访大厅接受区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报名时携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见附件)等。

  ●7月22日,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录取中学报到入学。

  港闸区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

  第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1.通扬运河以东,永兴大道以北,长泰路以西,城北大道以南

  2.九圩港接通扬运河,通扬运河接芦泾河,芦泾河接黄海路,黄海路接城北大道,城北大道接长平路。

  天生港学校:

  1.长江接芦泾河,芦泾河接城港路,城港路接九圩港

  2.城北大道接长平路,长平路接九圩港,九圩港接城港路

  3.城港路接芦泾河,芦泾河接黄海路,黄海路接城北大道,城北大道接城港路

  南通市越江中学:

  1.长江接芦泾河,芦泾河接通扬运河,通扬运河接通吕运河,通吕运河接长江。

  南通市北城中学:

  1.通吕运河接通扬运河,通扬运河接永兴大道,永兴大道接通宁大道至一号桥

  2.通吕运河接濠西路,濠西路接通宁大道,通宁大道接宁启铁路,宁启铁路接秦灶河

  3.通吕运河以北,秦灶河以东范围内秦灶街道区域内楼盘、村、社区

  南通市启秀市北学校初中部:

  长泰路以东,城北大道以南,通宁大道以西,永兴大道以北;

  南通市幸福中学:

  通宁大道以东,宁启铁路以北的幸福街道地域的村和社区

  南通市陈桥中学:

  陈桥街道地域所有村和社区

  2017年港闸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一)父母在本地企事业单位务工:

  1.户籍证明(家庭户口本);

  2.港闸区范围内居住证(2017年1月1日前领取);

  3.劳动就业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4.南通市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卡(含2017年1月至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等材料。

  (二)在本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

  1.户籍证明(家庭户口本);

  2.港闸区范围内居住证(2017年1月1日前领取);

  3.经商活动证明(2017年之前领取的工商营业证);

  4.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如属于免税的,参照条件(一)。

  港闸区小学毕业随迁子女指定初中就读学校安排一览表

  非港闸区小学毕业随迁子女指定初中就读学校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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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