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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机场正式执行旅客乘机有效身份证件新规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18 15:14: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赵彤)昨天,记者从南通兴东国际机场获悉,根据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及相关规定,即日起,南通机场正式执行旅客乘机有效身份证件新规,旅客须提前准备好符合新规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免影响行程。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16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限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乘坐国内航班时使用,中国境内公民乘坐国内航班应提供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旅客购票时使用的证件与办理乘机手续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信息一致。

  对于乘坐国内航班的境外旅客(包括港澳台)因有效乘机身份证件遗失,或者办理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签证延期不能出示的,可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注明有效期的护照报失证明、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乘机。

  乘坐国内航班的中国籍旅客(港澳台除外),乘机时未携带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或者原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破损、过期的,从南通始发的国内航班旅客,符合民航局《临时乘机证明》申办条件的,可到机场派出所办理《临时乘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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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