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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南通曾经历黑色的一天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09 10:59:00

  创伤,也许可以被时间抚平;安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

  中国江苏网5月9日讯 5月8日,30年前的这一天对于南通人来说,是一个令人心痛的日子。1987年5月8日上午11时15分,长江南通段江面发生了一起特大撞船事故,114人不幸遇难。尽管当时没有互联网,没有微信,甚至连固定电话也寥寥无几,但如此重大的事故还是迅速成为南通市民关注的焦点。整整30年过去了,对于这起事故的幸存者、善后的亲历者和政府相关部门来说,58沉船事故仿佛昨天刚刚发生。

  幸存者陈南极:

  我的手表停在了11时15分

  今年69岁的陈南极是如皋市白蒲镇文著村22组村民,一生务农的他如今在家含饴弄孙,日子过得幸福美满。在58沉船事故中,他是7名幸存者之一。昨天,记者几经辗转和他联系上,听他介绍了沉船事故发生的经过。

  “那天上午,我和同村民小组的一个邻居一起从南通港乘船,准备前往对岸的一个砖瓦厂打工。渡船开出后不久,我就有了严重的晕船反应。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到船尾的茶水间坐坐,喝杯热茶。”陈南极回忆,“我记得茶是两毛钱一杯,我付了一元,随后收下了找零的八毛。就在我接过茶杯,正要端到嘴边时,服务员大声惊叫了起来。随即,渡船受到猛烈撞击,我一下子被甩到了江水中。”

  会一点游泳基本功的陈南极用两手在江水中划了起来,令人称奇的是,一块木板正好漂浮到他的面前,他两手紧紧将其抓住。“现在是白天,肯定会有人来救我。”他当时这么想。果然,在江面漂浮了一会儿后,一艘小白船开了过来,陈南极连忙腾出一只手,拼命向小白船挥舞示意。救援人员发现后,向他抛来了缆绳,陈南极获救了。

  “几天之后,我带的自行车、被子及日用品等行李都被打捞了上来,一样也没少。”陈南极说,“时任副省长陈焕友还赶来和我握手,表示慰问。他对我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激动得热泪盈眶。后来,政府还发给我300元慰问金。”

  “沉船事故发生在5月8日上午11时15分,这个时间就是根据我的手表显示推定的。”陈南极介绍,“那是一块南京生产的钟山牌机械表,入水之后,表针就停止了转动,永远停在了11时15分。而那位和他一起上船的邻居,至今连尸体也没有找到。”

  善后亲历者:

  事故教训极其深刻

  “8日下午,我到桃坞路的市委大院采访,刚到大门口就被副市长曹兴福叫住。”第一个前往事发现场采访的南通日报老记者曹京胶回忆。“走,赶紧和我去南通港,出大事了!”曹兴福对她说道。当天下午,刚从海安采访回到市区的南通日报原政文部主任周健闻讯后,也立即骑上自行车赶往事发现场采访。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党委委员、江海晚报总编辑宋捷也对30年前的那组报道记忆犹新,“当天曹京胶大姐给夜班编辑部主任沈玉成报料时,我就在旁边。”

  昨天上午,记者在报社资料室翻阅到1987年5月份的《南通日报》。4开大小的黑白两色报纸,现已严重泛黄。5月9日的头版中部,一则以《本市至十一圩长江航段昨日发生一起特大沉船事故》为题的消息率先对这起事故进行了报道。报道中说,“8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开往十一圩的南通市轮船运输公司江苏0130客轮,与武汉长江22033号拖轮在江心相撞,0130号客轮翻沉,船上乘客及船员全部落水。”此后六天里,《南通日报》又以消息、图片、通讯等形式对事故善后工作进行了连续报道。

  “这个事故的教训极其深刻。”30年过去了,一辈子办了无数案件的南通市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丁鹤铨对58沉船事故案件依然记忆犹新。他是这起安全事故案件的公诉人,在其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办理了此案。“武汉长江22033号拖轮的船长叫田守广,后来因玩忽职守酿成这起悲剧而获刑5年。尽管他本人后来非常懊悔,但是这么多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长江22033号拖轮顶推大型铁驳船队在港区航行未配瞭望人员,在不宜进行交接班的区域驾驶员及舵工先后换班吃饭,交接时未按规定进行,频繁的人员更换使驾驶室工作秩序混乱。出事前船长又与他人交谈有关公司来电问题,分散了注意力,以致船走偏航道,在舵工接班两分钟后就肇事。”

  安监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昨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徐荣表示,“5月8日对于南通安监人来说是一个必须铭记的日子。”他介绍,1987年“58”之后,我市在全国率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我市在内河撤渡建桥,早已实现了内河无渡口。去年,市安监局被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

  “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比如,长江上的航运安全监管工作由南通海事局为主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为主负责。而安监部门则主要致力于危险品化工产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徐荣介绍。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贯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攻坚年、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五大年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改革创新、深化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标本兼治,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力控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下降,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为实现“强富美高”新南通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时间已经过去了30年,“58”因为这起沉船事故而永远载入了南通安全生产的史册。创伤,也许可以被时间抚平,但是,安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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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