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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李堡抢劫黄金杀人案宣判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2 10:01:00

  中国江苏网讯 因为经济拮据,就萌生了抢劫金店的念头,最终酿成一死两伤的惨剧。4月7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海安县李堡镇抢劫黄金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死刑,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25岁,盐城东台人。去年7月,被告人张某因经济拮据,萌生抢劫海安县李堡镇某金店的念头,7月10日早晨7时许,张某携带匕首和铁锤,潜入海安当地一家金店店主家的汽车内,趁店主一家三口出门之际行凶抢劫,导致金店店主当场死亡,店主的妻子和儿子受伤。

  作案后,被告人张某逃离现场,在海安县李堡镇杨庄大桥扔掉了作案工具匕首和铁锤,并在家中烧掉了作案时穿的衣物。

  本案还有一名被告人,是张某的老乡康某,今年39岁。去年7月10日下午,在明知被告人张某犯有抢劫杀人罪行的情况下,驾驶汽车将张某送至山东省日照市,并提供一张银行卡,取款2000元帮助张某逃匿。

  案发不多久,海安警方迅速锁定疑凶,去年7月11日凌晨1时许,海安警方在山东省日照市一家小旅馆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顾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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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