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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交警提醒:车窗抛物危险大 改正陋习需自觉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0 15:57:00

  中国江苏网讯 “司机等绿灯的时候,车窗一降,一口痰吐出来;抽出面纸擦一擦,往车窗外一扔;抽完烟,烟头往窗外一弹;喝完牛奶,纸盒子连着包装袋一股脑往外抛……”

  6日,负责濠东路保洁的环卫工人季燕形象地描述起自己目睹“车窗抛物”的场景,更令她无奈的是这种现象“几乎每天都有”。

  “有红绿灯的路口是重灾区。我们有时候就在附近等着,方便尽快清理。”季燕说,车窗抛物的垃圾各式各样,大多是烟头、塑料袋和纸巾。每天她和同事们工作6个小时,大多在车流里捡垃圾,虽然尽量在红灯的时候去捡,但是有时候垃圾多来不及也没办法。“我们最怕的就是烟头。我们要赶紧把烟头捡起来放进垃圾袋。可有些车主没把烟头熄灭,一放到袋子里,连袋子都着了火,还有弹到草丛里着火的。真的很危险,唉。”季燕摇着头说。

  不长的濠东路,每天的6个小时内,季燕和她的同事们每天都要走到3万多步,“南边刚弄干净,北边又脏了,所以来回地跑”。最令季燕和同事伤心的是,有些市民不但不配合,甚至奚落他们。“上次有个车主在等灯的时候吃东西,我跟他说吃好了直接交给我,他怪我多事还扔在了地上。文明城市不能只靠环卫工,要靠大家共同努力才行。”

  “往车窗外乱扔东西,不仅不道德,而且会出人命的啊。”谈起上次的遭遇,市民王先生心有余悸。3月5日晚上18时许,王先生驾车行驶在通沪大道时,最右侧车道上的一辆黑色车辆,突然从车窗里扔出了一个垃圾袋。垃圾袋砸在王先生的车窗上,但是左侧车道有车,王先生没有变道,避免了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他吓出了一身汗只能靠边停车报了警。接警后,交警进行仔细排查,锁定了嫌疑车辆,查明食物垃圾袋为该车乘坐人员丢弃,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车窗抛物是一个常见和危害性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磊说,车窗抛物会对后方车辆行车造成影响,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车窗抛物,会导致后方车辆突然改变行车方向,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车窗抛出的物体落在机动车道上,也会对环卫工等他人安全造成影响。他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有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可以处50元罚款;乘车人有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可以处20元罚款。“我们在执勤的过程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如果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车窗抛物行为,会拦截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杨磊说。

  记者 张烨

  点评

  市委党校哲学党建教研室讲师袁晓妹:

  常存敬畏之心,改正陋习从我做起

  车窗抛物指的是驾驶员和乘车人向窗外乱抛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会带来环境污染,而且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道德的失范,也是一种致命的陋习。

  驾驶员和乘车人员抛出垃圾是瞬间的动作,却也抛出了自己的素养和形象。我认为,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在社会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让每个人都知道车窗抛物带来的危害和严重性。同时,加强细化严惩手段,用严厉的制度遏制这种不良行为。希望民众能不时自我反思,常存敬畏之心,不断提高个人的道德素养。如果更多的民众能够为他人着想,其实也是为自己着想,南通这个城市也会变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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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