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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交规”真不是随便一说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05 10:08:00

  中国江苏网4月5日讯 一条包括“自2017年4月1日起,车辆走高速如果没有灭火器、三角架就要扣12分”的传言,在朋友圈里几乎被刷爆。这些说法是真的吗?南通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自燃事故多因线路老化

  车上配灭火器切勿小视

  “全国高速公路,从4月1日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12分。”近一段时间,这条消息刷爆朋友圈。那么,这条消息是真的吗?

  市民许先生说,看到这消息,他立马就决定去买灭火器。他说:“为这个原因被罚了,多冤啊!”

  民警介绍说,《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中型以上客车应装备灭火器,但对普通小车并无此强制规定,自然也不会存在扣12分的情况。同时,各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或办法,有可能细化了汽车配置灭火器的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操作。但是,机动车必须要随车携带有三角警告牌(警告标志),在常规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警示后方来车,否则将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这下你明白了吗?小车虽然没有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但此事不可小视;交警支队事故科一位警官指出:在一些自燃事件中,车辆线路老化损坏是主因,随车携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控制火势减少损失。

  电子警察抓拍违规行为

  具体违章现象具体分析

  “明天开始,全国全市所有摄像头开始抓拍安全带!包括副驾驶位,驾驶员抽烟,打电话,请互相转告!新交规2017年4月1日实施”。这条传言也令人重视。

  “事实上,无论是‘电子警察’抓拍还是路面交警查处,开车打电话、抽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会处以罚款并记2分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民警介绍说,我市警方一直对开车抽烟、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严抓不懈,并不存在“新交规从4月1日起才实施”的说法。

  至于“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这一说,民警告诉记者,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的处罚是罚款1000至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不会吊销驾驶证。

  而“有意遮挡车牌,记12分,顶额处罚”的说法也不靠谱。民警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但没有“顶额处罚”的说法。“超速行驶,记6分”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会一概作出“记6分”处罚。

  孩子不宜坐在车辆前排

  遭遇谣言不传不听不信

  让不少南通市民更加关注的是,在传说的版本中,“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这一条引发不少父母重视。如果带未成年孩子出行,一不小心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被警方查到了被罚,这事多闹心啊。

  民警介绍,按照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时,大部分汽车在说明书上都会标明一点:12周岁以下(或1.4米以下)的小孩不宜坐在前排。这是因为,车辆发生事故后,最危险的是“副驾驶“位置,因为车辆紧急刹车时,副驾驶都不适合妈妈抱着孩子,或者是儿童独自乘坐。

  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指出,对网络上传播的一些”伪专业“的信息,市民们不要轻信,因为交警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都是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发布,而不会通过朋友圈流传方式私下发布,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市民接收到相关不靠谱的信息,可通过有关渠道向警方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真伪、予以求证,不要被种种谣传的信息所蛊惑。

  最后,南通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对形形色色的网上谣言和未经核实的种种传言,要自觉做到不传、不听、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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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