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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拟规定同一住房每学段只提供一个学位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28 09:13:00

  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 在前期调研、论证并听取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崇川区教体局拟出台《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办法》,并于27日公开《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

  下面我们为您捋捋《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干货:

  总体:“办法”概况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将实行户证一致、学段管理、获证时限等,对合法固定住所的确认也做了一些完善。

  ①入学学生应与监护人同一户籍

  户证一致是指入学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对于两者不一致的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或回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入学。

  ②同一住房每学段只提供一个学位

  实行学段管理,是指每学段内(小学6年、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即学段内用于登记入学的房产如被出售,该房产对应的学位将随之变化:

  ●如新的合法固定住所施教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安排至该校就读;

  ●如新合法固定住所施教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③产权证须在6月1日前取得

  实行获证时限,是指学校可以对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等提出相关要求:

  ●2017年,入学新生提交的住宅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户口的迁入时间须在6月1日之前。

  ●2018年后,学校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的取得时间、户口的迁入时间。

  ④按祖辈产权证入学须符合这些条件

  对合法固定住所的确认,《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对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

  ●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小学从2022年起、初中从2025年起,要求孩子出生后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从未迁移过)。

  ●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⑤学校可根据实际微调招生办法

  另据介绍,为了使招生政策更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根据学位情况,需要对招生办法做一些微调,必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具体而言就是:

  ●学位紧张的学校需要严格执行户证一致、学段管理和获证时间等要求;

  ●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根据学位的空余情况放宽相关要求。

  目的:“学区房热”有望降温

  多年来,崇川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举全区之力,集全区之智,致力于实现硬件与体制的突破,逐步走出了一条崇川教育均衡发展之路。但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学校仍然存在学位紧张,班额超编的现象。

  崇川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通发布记者采访时说:

  近两年,学区房交易的现象在学位紧张学校施教区内盛行,中学主要集中于市三中、启秀中学和一初中3所市直学校,小学则集中在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朝晖小学和崇川学校等学校。

  有些家长为了“择校”而临时购房,孩子上学后立即又将房屋转卖,导致学区房频繁交易,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均衡发展。

  此次对入学办法进行完善,目的就在于进一步科学利用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逐步消除超大规模学校和学校大班额现象,有效解决热点学校“学区房”过热等突出问题,更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促进教育公平。

  提醒:您有意见可反映

  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可在4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崇川区教体局基教科。

  联系电话:85797070 85797071

  邮箱:t8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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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