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为儿办喜事 父母医药费却拒付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 “小刘,准备下出发,被执行人沈某儿子要结婚,今天是执行的好时机。”17日下午5时,刚外出执行回办公室的通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忠未及休息,对法警小刘吩咐道。这是一桩标的很小的赡养案件,但历时5个月,执行民警数次上门。最终,在被执行人儿子大婚前一天,得以将案件执结完毕。
提起沈某,通州法院执行局大多数人都很熟悉。沈某系一起赡养案件的被执行人,其父亲患有肺癌,母亲曾患有直肠癌,目前又中风,两人都卧床在家。去年8月,沈某的父母将沈某告上法庭,要求沈某承担医药费及生活费。而沈某却认为父母在对待3个儿子上存在不公,且有收入来源,不愿意支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经法庭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被告沈某应当支付父母已用医药费的三分之一计18000元,并承担父母今后医药费的三分之一,每月支付父母护理费66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沈某并未自觉履行义务,其父母无奈之下只得申请执行。通州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数次上门查找沈某,然而沈某总是不在家。执行法官通过冻结沈某银行存款和上门张贴传票的方式,使得沈某先后履行了10000元,但仍有8000多元未能履行。
“听说沈某周一要为儿子举办婚礼,我们周一去执行的话,恐怕只会激化他们父子间的矛盾,今天是执行的好时机。如果错过这个好时机,下次再找沈某就难了。”当天临下班前,王忠边收拾案卷,边对法警小刘说。随后,王忠等驱车来到沈某家中,正忙着筹办儿子婚礼的沈某想不到法院执行局此时会找上门来。王忠说明来意后,沈某仍企图以没有能力履行为由搪塞执行人员。
“如果你仍不履行义务,我们就对你采取拘传措施,到通州法院执行局再和你履行生效判决的问题。”见状,王忠示意执行干警拿出拘传票。沈某心里一惊,被法院拘留,儿子的婚礼铁定参加不了,还得被亲友和邻居取笑。看到法院拘传票的那一刻,沈某迫于压力,当场从家里拿出4000元钱,并提出剩余的4000多元等儿子完婚再履行,被执行干警拒绝。最终,沈某将8000多元赡养费全部凑齐,王忠当场将欠款转交给沈某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