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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六院暴力袭医案终审落槌:两男子均获刑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17 15:28:00

  中国江苏网讯 因对医生的治疗方式不满,两名醉酒男子对值班的医生大打出手。

  16日,南通市中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暴力袭医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吴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被告人王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34岁的吴某曾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罚款和行政拘留,王某也曾因殴打他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十日。

  去年6月26日晚,吴某与几个朋友喝酒时不慎把手摔破,次日凌晨2时,吴某与王某一起来到市六院就诊。

  值班医生李医生向两人说明因醉酒后不能打麻药,只能先对伤口进行清洗包扎,待吴某酒醒后再实施缝合。

  吴某十分不满,认为是医生刁难,随即对医生进行辱骂,和王某拿起护士站的病历本、台历等砸向医生的头部。

  而后,二人尾随医生进入办公室,对着李医生头面部进行疯狂殴打,王某还掏出手机对殴打过程进行录像。

  随后,民警赶至现场将吴某、王某抓获。经鉴定,李医生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港闸区法院经审理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吴某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连线法官■

  依法打击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该案二审承办法官杜开林介绍说,我国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中,夜间急诊本身就是一种极为稀缺的医疗资源,如果值班医生被打伤,后面如有就诊的病人就无人医治,由此从表面看,被告人吴某、王某殴打的只是一个医生,但由此却侵害了其他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同时,被告人吴某、王某酒后在公共场所滋事,随意殴打他人,且致一人轻伤,属于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暴力伤医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大都因为贴上了患者或患者家属的标签,医院从息事宁人的角度考虑,很多暴力伤医事件最后都被当作一种普通的纠纷处理,被判处刑罚的少之又少,这种低廉的违法成本,使得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也让医者们失去了执业的安全感。”杜开林提醒,《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涉及到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伤害的行为,纳入到刑法约束和管理范畴中,法院将依法惩处各种涉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同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医疗行为的规范,在行医过程中,积极与患者家属沟通、互动,逐步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医疗诉求、纠纷化解处置机制。

  记者 袁晓婕 彭军君 通讯员 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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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