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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环保海事签订信息共享与长期联动备忘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15 14:55:00

  中国江苏网讯 长江水域发生沉船或货船碰撞事故后,水质怎么样?会不会产生污染?社会各界都特别关注环保问题。为做好防治船舶污染长江水体和船舶污染事故的预警与应对工作,切实保障长江生态安全,13日,市环保局和南通海事局就长江南通段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签订备忘录,共同守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双方互交家底 信息资源共享

  根据备忘录内容,今后南通环保部门要向南通海事管理机构及时提供防治水域污染相关政策和要求,日常的水环境、大气环境、核与辐射环境等监测信息,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及其他需要的相关信息。

  南通海事管理机构要向南通环保部门通报防治船舶污染相关政策和要求,船舶单位资质基本情况、审批、处理能力、违法等相关信息可能影响环境的水上运输事故及其他需要的相关信息。

  为将过程管理落到实处,双方约定互相开放“船舶动态管理系统”、“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设置专用查询账号,实现日常监管信息共享。环保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船舶定点拆解地点公布等工作中需要征求对方部门意见时,主动征求对方意见,并认真研究。

  预防与应急并重 联动成为趋势

  虽然坚持预防为主是保护长江水体的第一要务,但船舶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也十分重要。

  该备忘录中特别提到了由各地环保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对重点危险品码头和船舶拆解单位的环境应急防范措施、应急能力等进行检查,双方组织应急救援处置队伍互相观摩学习,联合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小因水上运输事故引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

  当天,市环保局局长孙立新和南通海事局局长周建华分别在备忘录上签字,标志着长江南通段污染综合治理与环境应急翻开新的一页。

  记者卢兆欣

  通讯员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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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