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特困职工申报审核启动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15 10:43:00
中国江苏网3月15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获悉:2017年度市区特困职工申报工作于本月中旬启动。此举旨在进一步做好市区特困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和解决特困职工家庭的实际困难,实现对特困职工家庭的精准帮扶。
据了解,申报的困难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同时还应具有以下困难情形之一:①因病或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②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上学的;③单亲职工独自抚养在校子女上学的;④夫妇双方均为原市属改制企业的定补(保养)或协保(续保)人员,且其中一人因病或因残而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夫妇双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三年难以再就业的。
二是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及肝硬化等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巨大;单亲家庭且子女上高中及以上。这两类情形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可放宽到1300元。
市总工会有关人士提醒:今年困难职工向基层工会申报特困职工的时间截止到4月6日。具有本市户籍的,在市区(不含通州区)范围内已建工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申报。未独立建工会单位的在职职工向单位所在的工会联合会申报。原市属企业改制后已办理定补〈保养〉、续保〈协保〉手续的困难人员,可向家庭所在地的社区工会提出申报。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职工家庭不得申报特困职工。已享受市区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家庭,不得重复申报特困职工。
市区特困职工申报审核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