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事局签发首份《等效证明》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3 11:12:00
中国江苏网2月23日讯 2月20日,南通海事局向辖区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国际航行船舶“大唐2号”签发了《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等效证明》,这是南通地区签发的首份《等效证明》。
据悉,船舶残骸对人命安全、船上货物和财产,以及海上和岸上环境存在较大的潜在威胁。《等效证明》依据刚刚于今年2月11日在我国生效的《2007年内罗毕国际残骸清除公约》,该公约规定了船东有义务定位、标记和移除公约区域内被认为具有危害的船舶残骸。
按照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3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需要办理符合公约要求的保险或其他财务担保,并且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证书——《等效证明》,该证明须随船携带。如需办理,请到海事部门政务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