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记者 李芳 顾小萍)不仅要让老百姓住有所居,还要住有安居、住有宜居,最新出台的《南京市城市危险房屋消险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将用3年时间完成508幢登记在册的危房的消险治理。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指的是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按照鉴定标准,危房的安全等级分为A、B、C、D四级。南京列入消险治理计划的主要为C级和D级危房。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经过个人上报,街道、社区初查筛选,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筛查,再由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最终确定南京目前共有508幢危房。”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常银生介绍,508幢危房主要分布在秦淮、鼓楼、玄武等区,其中秦淮区任务最多,共有160多幢,包括30多幢文保建筑。508幢危房中,80多幢为D级危房,其余均为C级危房。
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建筑变成了危房?常银生分析认为,一是年代久远、长期风化所致,这些建筑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之前,那时还没有建筑设计年限要求,施工质量和建筑结构均较差;二是居民私拆乱改;三是相邻建筑施工影响;四是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改造等人为因素影响。
根据《工作方案》,本月底前将完成危险房屋信息摸底、分类制定方案;12月底前开展治理工作试点;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D级危房提前征收,在册危房的消险治理率达20%;疑似危房的鉴定率达100%。明年年底前在册危房的消险治理率达70%。2021年12月,将完成全部508幢危房的鉴定、消险工作,完善全市危险房屋动态监管模式,推进全市既有房屋的“住有安居、住有宜居”。
危房如何进行消险处理?据介绍,根据危险房屋等级、房屋性质等实际情况,危险房屋治理责任人可选择拆除、翻建、维修加固等治理方式。南京还鼓励有条件的区成立或利用现有的平台公司,或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采取货币收购或产权置换的方式,对辖区内危险房屋进行整体改造重新利用,如改建为租赁住房等;鼓励房屋拆除后腾空的土地用作公共绿化用地、道路用地、公共停车设施以及其他公益事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