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慧敏(女)、吴皓月(女)、孔肇昕、仇必林、崔文君(女)、毕宝琦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佘正海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程青(女)、陈书琴(女)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丛燕燕(女)、赵宁、殷金福、冯哲(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学锋的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