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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严查“蚁腐蝇贪” 护航乡村振兴
2023-09-19 09:17: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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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南京栖霞区西岗街道桦墅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蔡云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栖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此前,蔡云因在办理村务过程中,挥霍浪费集体资财,大吃大喝,滥发福利,指使下属采取虚假报销方式,从村委会账上套取巨额资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集体财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这是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蚁腐蝇贪”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南京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深化拓展“治不正之风,促担当作为”系列监督。截至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47件493人,立案234人,采取留置措施8人。

“纪巡审”联动发力,靶向开展专项监督

“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今年5月,溧水区审计局将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移交该区纪委监委。

该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个别灌排沟渠漏水、淤塞,有的硬化道路出现损坏。该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同时,有关问题已被纳入正在开展的区委对镇(街道)和村(社区)巡察监督范围。

通过完善协同监督机制,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推动立行立改解决问题43个,限期整改问题7个;针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立案查处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人。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市纪委监委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治理等重点任务,探索“点面结合、纵深推进、多点开花”监督路径,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分层突破、分类施策,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室组地”联合办案,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畜禽屠宰科原科长卢长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当地一些家禽养殖场申请畜禽类财政补贴项目等提供“帮助”,以借款为名向7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贿共126万元。今年3月,卢长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6月,因犯受贿罪,卢长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在查办卢长明案期间,江宁区纪委监委相关审查调查室牵头,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和监察员办公室合力攻坚,快速突破案件。

为推动惠农惠民政策落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好农村“家底”,今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蚁腐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

“乡村振兴领域点多、线长、面广,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较弱,加上‘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单兵突进’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优化办案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区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动态清零,对问题典型、情况较复杂的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主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一体推进线索研判、调查取证、谈话讯问等工作,确保将问题查深查透。

“惩治防”一体推进,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今年上半年,雨花台区纪检监察干部在走访低保户、残疾人等特困群体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村困境儿童保障存在“应享未享”“应享低享”等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立案查处后,雨花台区纪委监委在全区组织开展特色专项监督,运用“大数据+铁脚板”的方式全面摸排,并督促多部门完善信息筛查、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救助模式。目前,市纪委监委已在全市推广开展困境儿童保障专项监督。

年初,六合区雄州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余某因违规将其妻子纳入“失地进保”人员名单被查处。该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失地进保”微调研,通过大数据比对,深挖细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问题,目前已发现违规领取惠民补贴等问题线索8起,立案8人。

浦口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土地确权专项监督,调取土地确权、农业补贴、村组干部等信息近60万条,依托“阳光惠民”监管平台,建立10余种监督模型,筛查锁定异常数据1000余条,发现侵占田亩、骗取补贴等问题线索27件、立案9人。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积极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的监督闭环。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监督难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履责提醒、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实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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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