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4时许,鼓楼公安分局中山桥警务站接到市民赵女士报警,称其朋友马女士从长江新四号码头处跳江轻生。接警后,民警一面迅速赶往现场,一面联系水警使用救生船赶往救援。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跳江轻生的马女士正紧贴着大堤,下半身浸泡在江水中。由于大堤与长江有一定的角度,所以马女士用双脚踩着大堤勉强不被水流冲走。但同时她所处位置与堤岸有一定的负角度,民警无法在岸上直接观察到马女士的情况,更没法利用绳索救援,所以民警尽力安抚劝说马女士,并等待救援船只到达。
经现场沟通,民警了解到马女士事发前与男友在长江边大吵一架,随即男方提出了分手,一时无法接受的马女士竟然跳入长江,幸好被浪花推到了岸边,及时踩住大堤她才免于被卷入江中。很快,水警驾驶救生船迅速赶到现场,将马女士救了上来。
民警将马女士带回派出所后,经过劝说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向民警承认了错误,并保证回家后不会再有轻生念头。
通讯员 鼓公宣 朱思远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