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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能保险制度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05-20 14:40: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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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群众的生活照护问题始终牵动社会各界的心。日前,我市举行了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承办机构签约仪式,标志着失能保险实施准备工作进入最关键的阶段。

据悉,7月1日起,我市失能保险制度将正式实施。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而南京60岁以上人口超150万人,约占户籍总人口的21.12%。“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迫在眉睫,该制度被列为我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今年2月1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以通过入住养老、护理等照护服务机构或居家接受照护机构上门享受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相关待遇。照护服务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护理等。

记者从签约仪式上获悉,太平养老、太平洋寿险、太平洋财险、人保财险、人寿寿险、泰康养老、新华人寿、利安人寿8家保险公司被列入南京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承办机构。各承办机构将按照每个行政区域不少于3家评估机构,每1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口配备2名评估人员的标准,择优选定评估机构,并统一纳入失能保险信息系统管理。

“失能保险”什么时候才能走到老百姓身边?签约仪式上,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刁仁昌说,目前该制度正在积极推进,5月底前,各保险公司按标准遴选承办区域的定点评估机构和照护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6月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失能保险完成信息系统,7月1日起,失能保险制度将在全市正式实施。(通讯员 萍萍 明宇 融媒体记者 李花)

标签:保险;保险制度;人员照护保险
责编:王宛璐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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