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南京市启动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各区、各部门将把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营造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的浓郁氛围。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国家战略。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了法治化阶段。南京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和省内唯一跨江发展的城市,抓好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深入推进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据介绍,我市将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维护长江保护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突出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各项规定的知晓率;突出学习宣传与长江保护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法依规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据悉,学习宣传中,我市将推出一批主题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媒体、进基层;培养一批宣传骨干,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主动投身长江保护法宣传事业,推动崇德尚法、绿色文明成为全市群众的良好风尚;打造一批普法阵地,让群众在日常休闲生活中接受长江保护法治熏陶;精选一批释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升基层群众长江保护意识。
学习宣传启动仪式在市规划建设展览馆举行。仪式结束后,该馆举行《金陵大咖说》主题活动第一期,市发改委长江经济带发展处处长殷京生作“以法之名,守护长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
据介绍,下一步,市长江办、市法宣办将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普及,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万众一心唱响新发展阶段的“长江之歌”。(融媒体记者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