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司法服务新十条”来了!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推出的《关于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十项司法措施》。
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说,南京市委连续四年以一号文件的特殊形式对南京创新名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推进,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发布后,南京中院党组迅速学习、认真贯彻、主动作为,在巩固优化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司法服务新十条”。
“新十条”的内容从鼓励创新创业导向到营造安居乐业氛围,从维护金融健康发展到促进产业创新路径,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到诉讼立案、审判和执行,覆盖知识产权、金融、破产、行政、刑事等审判执行领域,提出了司法服务保障南京创新名城建设的具体路径。措施中明确要求加强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探索选任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特邀咨询专家在域外法查明中的作用等。要求法院各相关庭室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对胜诉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申报工作;对创新主体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或重大案件,采取集中管辖或提级执行等方式,统一执法尺度,防控风险隐患。
“这十项司法措施,是一张新蓝图,确立了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新坐标;也是一张施工图,明晰了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更是一个动员令,号召全市法院上下做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排头兵。”孙道林说。
2018年以来,南京中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的十项举措》,并围绕贯彻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等制定了3个具体实施方案。本次出台的“司法服务新十条”,是对近三年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的优化巩固。(融媒体记者 张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