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南京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会联合会首次举行家政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通过企业方、员工方、指导方三方共同协商,签订了南京市第一份家政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政行业的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月嫂、育儿嫂、家务保姆、老人陪护、钟点工等各类家政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也随之凸显。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南京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南京市财贸金融工会联合会与南京市商务局、南京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南京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会联合会,联合组织了全市家政服务行业部分工种的行业工资标准“三方”协商,制定了首批5个工种的家政服务行业工资参照标准,并向全市发布,以此规范南京市家政服务行业的用工行为。
去年开始,南京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会联合会通过走访所属家政服务企业,召集家政从业人员职工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家政服务行业岗位薪资调查和归类分析,选定月嫂、育儿嫂、家务保姆、老人陪护、钟点工等5个家政服务工种,开展基础劳务报酬工资标准集体协商。
通过民主推荐、广泛征求企业、职工会员意见,选举南京市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卢丹为职工方首席代表,选举南京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夏爱兰为企业方首席代表,不同家政企业法人和职工代表各5人。
协商过程中,双方代表就月嫂、育儿嫂、家务保姆、老人陪护、钟点工5个家政服务工种基础劳务报酬和保险条款进行多轮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确定了5个工种的基础工资参考标准:初级月嫂工资7436元,初级育婴员工资5500元,初级住家保姆5000元,初级养老护理员4000元,每周单休或双休的钟点工每小时30元。
卢丹说,与家政工个体和企业的协商相比,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更加能够引导家政企业与雇主和家政工相互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今后还将不断优化与完善家政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这项对于三方有利的工作持续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