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老百姓救命钱,坚决对“串换收费、伪造病历”说“不”!日前,南京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8例医保基金违规使用典型案例。
案例1:南京乾中护理院串换收费、不规范诊疗、不合理收费案
经查,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5月30日期间,南京乾中护理院存在串换收费、不规范诊疗、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6.52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款作出如下处理:约谈医院负责人,责令医院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医疗费用56.52万元,并处违约金113.04万元;暂停该院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
案例2:南京邮政医院低标准收治、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案
经查, 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期间,南京邮政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7.01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款、第九十六条作出如下处理:约谈医院负责人,责令医院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医疗费用7.01万元,并处违约金35.05万元;取消该院医保住院服务范围。对伪造病历资料的责任医生李某某做出暂停6个月医保服务资格的处理,并将违规行为通报秦淮区卫健委。
案例3:南京易发护理院串换收费、不合理收费案
经查, 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期间,南京易发护理院存在串换收费、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0.72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款作出如下处理:约谈医院负责人,责令医院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医疗费用0.72万元,并处违约金1.44万元。
案例4:南京石城护理院不合理收费案
经查, 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1月13日期间,南京石城护理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7.01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款作出如下处理: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医院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01万元,并处违约金14.0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案例5:南京市高淳区西莲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南京市高淳区西莲医院存在低标准收治住院病人,不合理检查、治疗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28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九十三条第六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理:约谈医院负责人,责令医院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1.28万元。
案例6:南京小行护理院虚记住院天数收费案
经查, 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期间,南京小行护理院存在虚记住院天数收取定点护理机构床日结算费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0520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九十三条第十一款作出如下处理:约谈医院负责人,责令医院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医疗费用10520元。
案例7:九天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樊集店进销存台账不符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九天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樊集店存在药品进销存台账不符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9.42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三条第六款、第五十四条第三款做出以下处理:约谈药店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医保费用9.4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违规情况纳入2020年年终考核。
案例8:参保人员陈某某隐瞒事故原因骗保案
经查,参保人员陈某某于2019年12月7日被人骑助力车撞伤,其谎称自己是在竹镇民族小区摔倒,意图骗保,涉及医保基金22507.05元。
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做出如下处理:患者系交通事故中受伤,且有第三方赔付,不予报销其治疗费用22507.05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望其引以为戒。
南报融媒体记者 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