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支持学校提升职业教育层次,省教育厅要将学校开展本科职业教育试点纳入全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学校系统谋划和推进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工作,适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成果,更好地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适应新技术革命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在办学空间上,省教育厅按在校生不少于2万人核定学校办学规模,作为今后安排招生计划、学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支持学校实施新校区建设,依据《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年版)高等教育用地定额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学校新增用地面积,新增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体育中心、实验实训中心、产教融合大楼等不少于30万平方米。省有关部门及南京市简化审批流程,并依法给予相应税费减免。
江苏还支持学校实施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省委编办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学校列入全省高校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支持学校采用“一人一策”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南京市在市内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学校在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和教师岗位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不超过50%;新增特设岗位20个,用于引进高水平科研型、技能型人才。支持学校在3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由学校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统筹安排相关经费。
对于大家关注的学位问题,《通知》明确,支持学校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基础上尽快获得学位授予权,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合作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举办黄炎培师范教育学院、职教师资培训学院和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支持学校教师团队申请江苏政府奖学金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在招生方面,将支持学校面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等群体,通过“普通高考”“职教高考”和“专转本”等方式进行分类考试招生,因材施考,多元录取。支持学校与其他中高职学校合作,采用高职本科、中职本科等贯通方式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南报融媒体记者 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