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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发出“特效药方”的监督提醒函
2020-05-12 08:4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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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於书记,今年1至4月份,你们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统计数量仍为零啊,我组已向你单位发出《监督提醒函》,望收到此函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切实整改到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这是建邺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今年向驻在部门发出的又一份《监督提醒函》。

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邺区纪委监委系统梳理了全区各级党组织今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和“第一种形态”运用,列表挂账、晒单放榜,向榜单“后进生”发出《监督提醒函》,要求其对标对表、正视问题,深入细致摸排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和日常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

“张书记,你作为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提醒和监督中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该区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颜筱娟正在开展提醒谈话。

“感谢区纪委的监督提醒,我一定始终牢记管党治党的政治职责,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努力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好向、掌好舵,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区机关某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在被监督提醒后郑重表态。

近日,建邺区纪委监委陆续向相关部门发出《监督提醒函》7份。从反馈意见来看,《监督提醒函》点对点发出建议,面对面直指问题,不仅能“高效直达病灶、精准滴灌治疗”,而且能聚焦薄弱环节,紧盯“关键少数”,辐射带动全局,既避免了“蜻蜓点水”,又杜绝了“越俎代庖”。《监督提醒函》这剂“特效药方”正以其独特的监督效能把日常监督的“探头”擦的更准、更亮。(肖文祥)

标签:主体责任;建邺区;纪委
责编:戚阜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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