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2月6日,南京市建邺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明确“八必须八严禁”纪律要求、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为党员干部和所有监察对象列出了负面清单。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时搞变通、打折扣;
2.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以及不认真落实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安排;
4.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
5.严禁组织大型会议,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尽量通过网络办公或视频会议形式召集会议、部署工作;
6.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防控信息,造谣传谣、散布小道消息及发表疫情防控的不实言论等行为;
7.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聚餐、宴请和聚会娱乐等聚集性活动,婚丧喜庆事宜一律从简;
8.严禁利用工作便利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贪污侵占、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和在防控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以及参与倒卖防疫物资、哄抬物价等行为。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教育、管理、监督好所属党员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八严禁”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切实为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