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方志办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主题日活动
《南京通史》全集今年底将出版
活动现场,市、区志办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地方志知识,宣传南京地方志工作成果。 本报记者 董家训摄
南报网讯(记者 毛庆 通讯员 李琳琳)昨天(5月29日)上午,市地方志办公室联合玄武区地方志办公室,在鼓楼广场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主题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条例单行本和赠阅地方志书籍等形式,向广大市民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地方志知识,宣传南京地方志工作成果。
“家有族谱,地有方志,国有正史”,地方志是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9月21日,《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市民和游人积极参与扫码领书活动,并饶有兴趣地询问地方志的相关知识。短短两个多小时活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条例单行本200本,地情书籍680册,近500名群众扫码关注“方志南京”微博和微信公众号。
市地方志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方志办高质量完成年鉴、通史、各类志书的修编工作,用方志语言讲好南京故事。《南京年鉴》编纂工作连续三年被市政府列入市长挂图作战督办项目,并获评“中国精品年鉴”。国内最早启动编纂的一部城市通史,8卷本、450余万字的《南京通史》全集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今年年底将出版,全面展示南京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