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各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的劳动节假期调整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运力,加强旅游服务,丰富产品供给,强化综合调控,确保平稳运行。
劳动节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2日